数学活动经验的认识
学生学习数学需要有一个意义建构的过程,这一过程以原有经验为基础,又通常是从操作性的活动开始的,并且所建构的意义最终以经验的形态储存在学生的大脑中,就如陶行知所作的比喻:“我们要有自己的经验做根,以这经验所发生的知识做枝,然后别人的知识才能接得上去,别人的知识方才成为我们知识的一个有机体部分。”正是源于对“经验”的不同理解,人们对数学活动经验的看法也就不同,专家学者一直没有形成共识。对数学活动经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基本观点:
1.数学活动经验是数学知识的一部分。数学活动经验属于学生的主观性数学知识的范畴。《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将数学活动经验与数学事实一起组成数学知识,数学活动经验作为学生所拥有的数学知识的有机组成部分,就是这一观点的体现。
2.数学活动经验是一种认识,特别是感性认识。数学活动经验是个体对自己以往经历的数学活动在认知方面自觉或不自觉的感性概括,是一种感性认识。数学活动经验是通过对具体事物进行实际操作、考察和思考,从感性向理性飞跃时所形成的认识。
3.数学活动经验是体验,是经历。数学活动经验是学生经历数学活动之后所留下的直接感受、体验和感悟,不仅有感觉知觉的内容,也可以是经过反省之后形成的经验。
4.数学活动经验既是知识,也是过程。数学活动经验分为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数学活动经验介于缄默知识和显性知识之间,从静态上看是知识,是学生对整个数学活动过程产生的认识,包括体验和感悟等;从动态上看是过程,是经历。
5.数学活动经验是组合性的整体概念。数学活动经验是指学习者在参与数学活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感性知识、情绪体验和应用意识。感性知识是指具有学生个人意义的过程性知识;情绪体验是指对数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数学学习活动中获得的成功体验、对数学严谨性与数学结果确定性的感受以及对数学美的感受与欣赏等;应用意识包括“数学有用”的信念、应用数学知识的信心、从数学的角度提出问题与思考问题的意识以及拓展数学知识应用领域的创新意识。也有的认为,数学活动经验是学生从经历的数学活动过程中获得的感受、体验、领悟以及由此获得的数学知识、技能、情感与观念等内容组成的有机组合性经验。
数学活动经验不像数学事实那样“看得见、摸得着”,要既清楚又较为简洁地界定数学活动经验实际上相当困难,但我们认为,数学活动经验是学生个体在经历数学活动的基础上获得的经验,是学生经历数学活动的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统一体,既包括经历数学活动所获得的经验本身,也包括经历数学活动获得经验的过程。数学活动经验既有数学知识的成分,又反映了学习者个体在某一学习阶段对相应数学对象的认识,而且是他们经历数学活动之后所留下的直接感受、体验和感悟,是知识性成分、体验性成分、观念性成分的“组合体”。数学活动经验具有主体性、实践性、内隐性、个体性、动态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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