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导航——课程统整的原点辐射(沈静)
目标导航——课程统整的原点辐射
课堂教学目标是连接教育理想与教育现实的主要联结点,是教育理想在教育现实中的具体呈现,不仅对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影响着教育理想的实现程度。那么今天我们就从四个方面向大家阐述教学目标的有关内容。首先由我从目标的意义作用和现状扫描两方面给大家作分享,不到之处敬请指正。
一、 教学目标的意义与作用
(一)准确理解教学目标的内涵
1、教学目标的概念
在王校长推荐给我们的《备课的变革》一书中提到:所谓教学目标,是对学生通过教学所要达到的状态的事先确认,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定向指标。也就是说,教学目标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是预设的,是检验教学任务是否完成的指标之一。那么,只有明确教学目标,我们在教学活动中,才能按教学目标优化教学活动,使教学活动具有时代特点,突出素质教育的主旋律。
2、要准确理解教学目标,我们需要明确与教学目标相关的概念及其关系
首先是课程标准与教学目标的关系。课程标准主要是对学生在经过某一学段之后的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教学目标是师生通过教学对话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在教育实践中,教师根据课程标准来确定教的目标,并通过与学生的对话引导学生形成学的目标。但是,课程标准与教学目标并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和创建的关系。具体说来,首先,课程标准是对教学所要达到的程度的一般的、基本的规定,教师在根据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时必须因学生而异,将其转化为适合具体班级和具体学生的目标,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其次,由于课程标准建立在对学生已有水平的假设之上,因此,教学目标就必须以课程标准为基础,因“生”施教,建立一种教学补充目标,帮助各层次学生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再来看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的关系,相同之处表现在:
第一,二者提出或制定的依据相同。无论是"教学目的"的提出还是"教学目标"的制定,都必须以课程标准所限定的范围和数学教材内容所应达到的深度为依据。
第二,二者对教学所起的作用相同。无论教学目的还是教学目标,都是教学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对落实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内容、明确教学方向、确定教学重点、选择教学方法、安排教学过程等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的不同之处表现在:
第一,从制定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的依据看,教学目的的提出仅仅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教学目标的制定除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之外,一般还要依据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进行阐述。
第二,从确定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所着眼的主体看,教学目的是对教师要教什么的说明,着眼于教师的教;是以教师为主体进行描述的,是对教师的活动的一种期望,但其结果是否符合这种愿望,却难以预料和检测。教学目标则着眼学生学习的结果,是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描述;是对学生学习行为结果的一种规定,是学生必须达到的要求,它不仅对教师实用,对学生也是必要的、适用的。
第三,从制定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时所使用的动词看,对教学目的的描述一般采用"了解、领会、体会"等描述心理过程的内隐体验动词或"掌握、应用"等词语,因而比较抽象、笼统、模糊;教学目的是否达到,不易测量。而教学目标的描述则多采用"说出、归纳、说明"等表述特定动作的外显行为动词,表义具体,深广度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因而教学目标是否达到,可用课堂上的随机检测、配套的达标自测题、形成性练习题和单元检测题等,通过测试,检查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
3.三维目标
三维教学目标也是我们经常会提到的一个关键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确立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其中,知识与技能被作为一个重要的教学目标放在了突出地位,后面两个目标则充分体现了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特征,可称之为“过程性目标” 。
在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中,三维目标在结构和表述语言上都有变化。根据数学的学科特点,《数学课程标准》对原来的的三维目标进行了分解和重组,从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细读《标准》可知,这四个方面的目标并非纯粹的并列关系,其中含有相互间的融合与渗透。
关于这一点,《数学课程标准》中已有明确阐述:“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同时,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必须有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为前提。”这就是说,一方面,知识技能目标是实现发展性目标的基础和依托,因为任何过程性目标的实现,都要通过对一定的具体教学内容的学习为载体来进行,如果脱离了具体知识的学习,任何“过程”都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失去价值;另一方面,过程性目标是实现知识技能目标的中介,因为任何知识和技能总是要通过一定的学习形式和学习过程来获得。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教学固然不可取,只重过程而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课堂教学,也不符合新课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应该牢固树立过程与结果并重的意识,并在教学活动中努力促成各个教学目标之间的协调统一和相互促进。
(二)教学目标的作用
1、导向作用
教学活动追求什么目的,要达到什么结果,都会受到教学目标的指导和制约。可以说,整个教学过程都受教学目标指导和支配;整个教学过程也是为了教学目标而展开。如果教学目标正确、合理,就会导出有效地教学;否则就会导致无效的教学。所以,教学目标可以被看做是教学活动的“第一要素”,确定准确、合理的教学目标也被认为是教学设计的首要工作或第一环节。比如在教学《简单的小数加减法》设计了这样的一个教学目标:倡导学生用多种方法计算小数加、减法,进而解决实际问题并从中体会和感悟小数加、减法的算理。指明了在这节课的教学中,我们老师要关注学生的算法多样化,进而熟悉算理,明晰算法。而算法多样化在计算教学中也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
2、激励作用
目标作为观念形态的价值意识反映了人的需要,当需要带有清晰而明确的目标和目的意识,并延伸到人的行为领域同行为相联系的时候,则形成动机。因此,教学目标确定以后,就可以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动力,学生产生要达到目标的强烈渴望。
激励理论认为,激励作用的大小是遵循“激励力=目标效价×目标达成度”这一规律的,这里的目标效价是指个人对目标价值大小的评价。教学目标要产生最大的激励效果,就要使制定出来的目标符合学生的需要,使学生认识到通过努力达到目标是有价值的,这样就可以引起学生的动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标达成度即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也很重要,教学目标太容易或太难达到,都不能使学生产生动力。只有教学目标高低适宜、难易适度,既高于学生的已有水平,又是学生可以承受的,才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3、测度功能
教学目标作为预先规定的教学结果,自然是测量、检查、评价教学活动成功与否,是否有效的尺度或标准。如前所述,教学目标作为教学目的的具体规定或准确规定,肯定要对教学结果予以构想和预定。构想或预定的结果是否达到,还差多远,必然需要某种尺度测量。测量的尺度是什么,自然是教学目标,因此,教学目标也具有测度功能。
教学作为一个系统的、由多因素构成并由各个环节连接而成的序列活动,既包括设计、组织、实施,也包括测量和评价。测量和评价教学活动一个周期的终结,也是下一周期的开始。它既要准确预定的结果——教学目标是否实现或达到,又要确定目标达成度,还要获得调整目标的反馈信息,这些都要以已定的目标为尺度。正是通过以目标为尺度、为标准的测量和评价,教学活动才不断得到改进,步步完善。
二、 现状扫描----教学目标设计存在问题
教学目标是教师备课的必经之路,教师在无数次翻教材、写教案时,学会了用相同的句式、相同的套话去陈述。也许正是在这无数次地重复当中,教学目标慢慢地变成了一个不需要思考的“条件反射”,成了可以跳过的摆设,成了“八股”式的“备课秀”。调查显示,在日常的教研活动中,教师更重视的是教学方法的探讨,很少有教师会对教学目标的设计问题质疑,教学目标的设计问题往往被忽视。反思我们的教学实践,我们对教学目标重视不够,在教学目标的设计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误区。
1、教学目标缺乏具体化,太笼统,目标不明确
【案例】二年级下册“认识角”的教学目标
(1)使学生认识角,知道角的各部分的名称。
(2)让学生知道角有大小,掌握比较角的大小的方法。
教材对该教学内容定位在“初步认识”的层次上,在编排教学内容时紧密结合生活情境,通过观察实物、折折、拼拼、比比等操作活动使学生初步认识角。案例中教师确定的教学目标的不足在于没有指明学生认识角的的途径,对采用什么方法“让学生知道角有大小”缺乏明确的表述,采用什么方法让学生比较角的大小也同样没有明示。这样做,容易导致教师实施教学活动的随意性。
2、对显性目标和隐性目标把握不准,目标过偏
在设计教学目标时,教师往往重视知识、技能目标的达成,而忽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实现,即使教学目标里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陈述,往往也只是形式主义而已。重视知识、技能目标的达成固然重要,但背离了为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案例】在一些课堂上,尤其是在一些公开课中,教师为了突出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学目标,尽其所能地创设了各种“生动”的教学情境,安排了大量的游戏、操作、自主探索与合作学习等活动,并在教学中不时地加入一些贴标签式的“道德情感教育”,课堂上学生兴趣高涨,气氛热烈。然而在“热闹”之余,往往看不到教师在知识与技能形成的关键处给学生以必要的引导和点拨,学生在实践活动之后缺乏理性的总结归纳,很多课堂上没有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完成作业的时间。因此,在对学生进行成绩检测时,其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往往达不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少教师由此深感困惑:我在教学中如此尽力地体现新课程理念,为何在教学质量上事与愿违?我想这种课堂暴露出对知识技能目标的忽视,导致教学只有热闹的过程,学生没有掌握后继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是一种华而不实、无果而终的教学。当然还有可能出现另外一种极端,过分重视双基的学习,缺失过程性目标,这样的教学也会使使学生的思维能力、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的发展严重受限。
3、目标过大,与课程目标、教学目的混为一谈
有时我们会把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定得太大,与数学教学目的、与课程目标混为一谈。
【案例】三年级上册“认识简单的分数” 的教学目标
(1)知识技能目标:能结合具体的情境理解简单分数的含义;认识分子、分母、分数线;会读、写分数;会用分数表示相应的操作结果,或用适当的操作表示相应的分数;会利用图形或操作来比较分子都是1的简单的分数的大小。
(2)数学思考目标:对具体情境中出现的分数能用自己的语言作出解释;培养学生主动思考的意识和能力。
(3)解决问题目标:会用简单的分数表达一些简单事物的信息;能和同学合作解决问题;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解决问题的想法。
(4)情感态度目标:主动参与有关的操作和探索活动;能感受分数与生活的联系,增强学习信心。
课程标准对小学数学教学规定了“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四个领域的目标,这为教师教学提供了一个可期待的、可量化的、可操作的标准。然而,这并不是说实现这样的目标,可以“毕其功于一节课”,可以“集大成”于一节课。教学目标的确定应根据教材的编排序列和小学生数学认知活动的特点,做到有轻重缓急。案例中这位教师确定的课时教学目标可以说既全面又具体,但细细分析又觉得琐碎繁杂、主次不分、面面俱到,似乎有“人为割裂肢解”之嫌疑。教师果真依此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极有可能导致教学活动的浅尝辄止、无序零乱,效果只会“欲速则不达”。
4、目标过高,超越了阶段性教学要求。
《小学数学课程标准》对小学数学的教学内容进行了确定和安排,对其教学要求进行序列目标化,可有些老师设计的课堂教学目标超越了教材规定的阶段性教学要求,增大教学容量,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
【案例】三年级下册《年、月、日》
课程标准上的教学要求是认识时间单位年、月、日,知道平年与闰年以及各月的天数。但有些老师却设计这样的课堂教学目标:“能灵活计算事情发生的经过时间,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更有甚者让全班学生大量练习类似这样的题目“5月1日是星期四,爸爸去上海出差,6月1日回来是星期几?”大多数学生往往做得愁眉不展,学得吃力,其实这部分内容在五年级学了周期性规律还会做探究,在三年级做初步尝试计算就可以,没必要作为一节课的教学重点来练习。
那么关于教学目标的策略探究,我们有请贾颖老师。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