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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的意义与作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沈静  发布时间:2016-04-25  浏览次数:

          教学目标的意义与作用

(一)准确理解教学目标的内涵

1、教学目标的概念

在王校长推荐给我们的《备课的变革》一书中提到:所谓教学目标,是对学生通过教学所要达到的状态的事先确认,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定向指标。也就是说,教学目标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是预设的,是检验教学任务是否完成的指标之一。那么,只有明确教学目标,我们在教学活动中,才能按教学目标优化教学活动,使教学活动具有时代特点,突出素质教育的主旋律。

2、要准确理解教学目标,我们需要明确与教学目标相关的概念及其关系

首先是课程标准与教学目标的关系。课程标准主要是对学生在经过某一学段之后的学习结果的行为描述。教学目标是师生通过教学对话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在教育实践中,教师根据课程标准来确定教的目标,并通过与学生的对话引导学生形成学的目标。但是,课程标准与教学目标并不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和创建的关系。具体说来,首先,课程标准是对教学所要达到的程度的一般的、基本的规定,教师在根据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时必须因学生而异,将其转化为适合具体班级和具体学生的目标,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目标体系。其次,由于课程标准建立在对学生已有水平的假设之上,因此,教学目标就必须以课程标准为基础,因“生”施教,建立一种教学补充目标,帮助各层次学生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再来看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的关系,相同之处表现在:

第一,二者提出或制定的依据相同。无论是"教学目的"的提出还是"教学目标"的制定,都必须以课程标准所限定的范围和数学教材内容所应达到的深度为依据。

第二,二者对教学所起的作用相同。无论教学目的还是教学目标,都是教学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对落实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内容、明确教学方向、确定教学重点、选择教学方法、安排教学过程等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的不同之处表现在:

第一,从制定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的依据看,教学目的的提出仅仅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教学目标的制定除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之外,一般还要依据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进行阐述。

第二,从确定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所着眼的主体看,教学目的是对教师要教什么的说明,着眼于教师的教;是以教师为主体进行描述的,是对教师的活动的一种期望,但其结果是否符合这种愿望,却难以预料和检测。教学目标则着眼学生学习的结果,是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描述;是对学生学习行为结果的一种规定,是学生必须达到的要求,它不仅对教师实用,对学生也是必要的、适用的。

第三,从制定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时所使用的动词看,对教学目的的描述一般采用"了解、领会、体会"等描述心理过程的内隐体验动词或"掌握、应用"等词语,因而比较抽象、笼统、模糊;教学目的是否达到,不易测量。而教学目标的描述则多采用"说出、归纳、说明"等表述特定动作的外显行为动词,表义具体,深广度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因而教学目标是否达到,可用课堂上的随机检测、配套的达标自测题、形成性练习题和单元检测题等,通过测试,检查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

3.三维目标

三维教学目标也是我们经常会提到的一个关键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确立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其中,知识与技能被作为一个重要的教学目标放在了突出地位,后面两个目标则充分体现了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特征,可称之为“过程性目标”

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中,三维目标在结构和表述语言上都有变化。根据数学的学科特点,《数学课程标准》对原来的的三维目标进行了分解和重组,从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细读《标准》可知,这四个方面的目标并非纯粹的并列关系,其中含有相互间的融合与渗透。

关于这一点,《数学课程标准》中已有明确阐述:“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同时,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必须有利于其他目标的实现为前提。”这就是说,一方面,知识技能目标是实现发展性目标的基础和依托,因为任何过程性目标的实现,都要通过对一定的具体教学内容的学习为载体来进行,如果脱离了具体知识的学习,任何“过程”都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失去价值;另一方面,过程性目标是实现知识技能目标的中介,因为任何知识和技能总是要通过一定的学习形式和学习过程来获得。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教学固然不可取,只重过程而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课堂教学,也不符合新课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应该牢固树立过程与结果并重的意识,并在教学活动中努力促成各个教学目标之间的协调统一和相互促进。

(二)教学目标的作用

1、导向作用

教学活动追求什么目的,要达到什么结果,都会受到教学目标的指导和制约。可以说,整个教学过程都受教学目标指导和支配;整个教学过程也是为了教学目标而展开。如果教学目标正确、合理,就会导出有效地教学;否则就会导致无效的教学。所以,教学目标可以被看做是教学活动的第一要素,确定准确、合理的教学目标也被认为是教学设计的首要工作或第一环节。比如在教学《简单的小数加减法》设计了这样的一个教学目标:倡导学生用多种方法计算小数加、减法,进而解决实际问题并从中体会和感悟小数加、减法的算理。指明了在这节课的教学中,我们老师要关注学生的算法多样化,进而熟悉算理,明晰算法。而算法多样化在计算教学中也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

2、激励作用

目标作为观念形态的价值意识反映了人的需要,当需要带有清晰而明确的目标和目的意识,并延伸到人的行为领域同行为相联系的时候,则形成动机。因此,教学目标确定以后,就可以激发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动力,学生产生要达到目标的强烈渴望。

    激励理论认为,激励作用的大小是遵循激励力=目标效价×目标达成度这一规律的,这里的目标效价是指个人对目标价值大小的评价。教学目标要产生最大的激励效果,就要使制定出来的目标符合学生的需要,使学生认识到通过努力达到目标是有价值的,这样就可以引起学生的动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标达成度即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也很重要,教学目标太容易或太难达到,都不能使学生产生动力。只有教学目标高低适宜、难易适度,既高于学生的已有水平,又是学生可以承受的,才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3、测度功能

教学目标作为预先规定的教学结果,自然是测量、检查、评价教学活动成功与否,是否有效的尺度或标准。如前所述,教学目标作为教学目的的具体规定或准确规定,肯定要对教学结果予以构想和预定。构想或预定的结果是否达到,还差多远,必然需要某种尺度测量。测量的尺度是什么,自然是教学目标,因此,教学目标也具有测度功能。

教学作为一个系统的、由多因素构成并由各个环节连接而成的序列活动,既包括设计、组织、实施,也包括测量和评价。测量和评价教学活动一个周期的终结,也是下一周期的开始。它既要准确预定的结果——教学目标是否实现或达到,又要确定目标达成度,还要获得调整目标的反馈信息,这些都要以已定的目标为尺度。正是通过以目标为尺度、为标准的测量和评价,教学活动才不断得到改进,步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