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清英外国语学校
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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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清英外国语学校教代会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常青  发布时间:2015-01-12  浏览次数:
 

武进清英外国语学校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三、教代会报告制度。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办事处教育工会填报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报告表。

    四、代表培训制度。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五、立卷归档制度。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六、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七、教代会的职权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③审议决定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④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八、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