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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学习培训计划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1-03  浏览次数:
 

市环境保护局学习培训计划

根据市委开展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题的“三提升”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积极深入推进环保队伍建设,根据我局“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中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安排部署,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总体目标是:按照《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4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2013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张办发27号)、《关于-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张组字1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班子创建活动,围绕全市“4+3”产业发展定位,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特别是重点围绕改善我市环境和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在科学发展、实现历史性转变方面做到思想上有飞跃、能力上有提升、机制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实效,使“三提升”活动取得成功。以提升环保队伍能力、标准、效率为核心,重点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全面增强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把握全局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学习内容、时间安排

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44号),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子创建活动。一是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和落实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三提升”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就环境保护的形势和前沿知识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到国内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借鉴经验,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网络交流等形式,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学习培训的效果。三是严格学习纪律。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都要建立学习考勤、补课制度,切实作到“两保证、一带头”:保证学习时间,局党组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周,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保证学习质量,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按照局政治理论学习考评实施方案,对学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核,组织局中层以上领导、局属事业单位和分局党政正职进行一次学习交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又要积极参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当好学习表率。

全局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市开展“三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许宁书记在全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郑雪碧市长在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动员部署“三提升”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常增月书记在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2、开展环保系统业务大比武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各县区环保部门开展环保业务知识竞赛,重点进行环境监察、项目审批、环境监测三项主要业务竞赛,提高环保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热情。

3、开展环保系统业务学习、岗位大练兵活动。由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宣传科、信息中心牵头,开展以业务技能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由局领导、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标兵进行辅导授课,为实现全市环保系统工作管理上等级、上水平,推动全市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环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4、开展以环保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培训。由局法规宣教科、科技科牵头负责,全年开展以环保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培训,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开展以提高行政审批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年内在全系统开展以提高行政审批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6、开展专题培训与多媒体教学。在全系统,结合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9期由机关科以上干部、各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的集中业务培训,每位局领导都要亲自授课,并就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当场提问和打分。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集中学习,有效提高大家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

7、学习与考试相结合,以考促学。在“三提升”学习过程中,按照局“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细则,在每一个学习阶段完成后,由局统一组织对全体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安排一名局领导负责集中辅导,并进行补考,对再次考试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

三、督导检查

1、始终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开展“三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增强学习意识,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对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加大监督指导检查力度,确保学习计划落到实处,事科、办公室、党委办、监察室、法规宣传科、信息中心、《环保在线》栏目等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学习培训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学习计划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