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绿化委员会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 州 市武进区农林局 |
文件
武绿[2009]1号
关于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
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镇(开发区、街办)农林站(绿化办):
为贯彻落实省绿化委员会、教育厅、林业局关于要求全省各级联合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精神,现结合武进校园绿化实际,将我区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开发区、街道)农林站(绿化办)要和各级各类学校联合行动,共同做好校园绿化各项工作。农林站(绿化办)要加强对校园绿化技术指导,和学校一起制定完善校园绿化规划,将绿化与校园文化特色相结合。
2、各学校要努力开辟新的可绿化空间,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屋顶增绿等方式,绿化美化校园;同时建立健全绿化长效管理机制,使学校充满生机与活力,让学生与树木共同成长。
3、学校要以校园绿化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绿化宣传教育及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广大青少年爱绿、建绿、护绿意识,促进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影响带动整个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有条件的学校要编写校园植物名录,在花草树木上挂上名称标签,丰富学生的绿化常识;开设“绿色课堂”,将绿化和环保知识融入课堂;在学生入学、入团、入队、毕业等有意义的时刻,组织学生开展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活动,把育人和育树结合起来,让义务植树进入学生生活。
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推进校园绿化的各项工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下半年省、市绿化、教育、林业部门对此项活动将组织检查,并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常州市武进区绿化委员会
常 州 市 武 进区教育局
常 州 市 武 进区农林局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