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清英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落、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 号)及《关于开展公办中小学备案聘用教师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7]7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本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
2021—2022学年度(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工作的教职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本次不参加本单位学年度考核:
(一)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 年(含半年)时间的;
(二)病(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半年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 三个月不足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 次;
以上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其所在学校须提供相应的依 据材料。
三、组织领导
管理人员考核组
组长:马曙辉
成员:刘泽瑜、许新征、黄亚芬、朱亚燕、唐靖霞、
殷郡伟、路瑾、詹莉萍、胥江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组:
组长:马曙辉
成员:刘泽瑜、许新征、黄亚芬、朱亚燕、唐靖霞、
殷郡伟、路瑾、詹莉萍
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组:
组长:马曙辉
成员:朱亚燕、刘泽瑜、倪文娟
四、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年度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分管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3)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因工作失职、违纪违规受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学年度考核不得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 不定等次人员的确定等政策规定详见《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常人社发〔2012〕227 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 号)及《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 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 60 号)。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 2014 ] 45 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4.考核程序
(1)宣传发动:6月22日
(2)个人总结:6月23日-6月26日
(3)个人述职、同行互评: 6月27日-6月29日,个人在组内进行公开述职、小组测评与民主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表一。(公办教师另行进行考核)
(4)大组测评:6月30日教代会民主测评
(5)7月1日考核小组评鉴。
(6)确定考核等次,校内公示:(时间一周)7月2日-7月9日
(7)教育局、人社局审批。
(8)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校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条件。
六、关于各小组“优秀”等次候选人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科相应教师数的25%分配“优秀”等次候选人名额,具体如下:
学科 | 考核分组 | 推荐考核优秀名额 | 召集人 |
语文学科 | 一、三、五年级 | 7人 | 刘泽瑜 |
二、四、六年级 | 8人 | 黄亚芬 | |
数学学科 | 一、三、五年级 | 4人 | 殷郡伟 |
二、四、六年级 | 5人 | 许新征 | |
英语学科 | 一、三、五年级 | 4人 | 朱亚燕 |
二、四、六年级 | 5人 | 路 瑾 | |
综合学科 | 信息、音乐、美术、 | 3人 | 唐靖霞 |
科学、体育、综合、 | 3人 | 马曙辉 |
表一
武进清英外国语学校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