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清英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清英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落、各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 号)及《关于开展公办 中小学备案聘用教师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7]74 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本次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
2020—2021 学年度(2020 年 8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31 日)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工作的教职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本次不参加本单位学年度考核:
(一)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 年(含半年)时间的;
(二)病(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半年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学年度 三个月不足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 次;
以上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其所在学校须提供相应的依 据材料。
三、组织领导
管理人员考核组
组长:马曙辉
成员:刘泽瑜、许新征、黄亚芬、朱亚燕、唐靖霞、殷郡伟、路瑾、詹莉萍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组:
组长:马曙辉
成员:刘泽瑜、许新征、黄亚芬、朱亚燕、唐靖霞、殷郡伟、路瑾、詹莉萍
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组:
组长:马曙辉
成员:朱亚燕、刘泽瑜、倪文娟
四、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年度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分管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3)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有关单位本学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学年度考核,参 照《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
〔2008〕71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常人社发
〔2012〕227 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规〔2019〕1 号)及《关于印发<常州市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常教人〔2019〕6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4.考核程序
(1)宣传发动: 6月21日
(2)个人总结: 6月22日-6月25日
(3)个人述职、同行互评: 6月26日-7月30日,个人在组内进行公开述职、小组测评与民主推荐。(公办教师另行进行考核)
(4)大组测评:7月1日教代会民主测评
(5)7月2日考核小组评鉴。
(6)确定考核等次,校内公示:(时间一周)7月3日-7月10日
(7)教育局、人社局审批。
(8)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校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条件。
六、关于各小组“优秀”等次候选人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科相应教师数的20%分配“优秀”等次候选人名额,具体考核与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科 |
考核分组 |
推荐考核 优秀名额 |
召集人 |
语文学科 |
一、五年级 |
5人 |
詹莉萍 |
二、六年级 |
6人 |
殷郡伟 |
|
三、四年级 |
5人 |
刘泽瑜 |
|
数学学科 |
一、三、五年级 |
4人 |
许新征 |
二、四、六年级 |
5人 |
黄亚芬 |
|
英语学科 |
一、三、四年级 |
4人 |
朱亚燕 |
二、五、六年级 |
4人 |
路 瑾 |
|
综合学科 |
音乐、美术、综合 |
3人 |
唐靖霞 |
科学、体育 |
3人 |
马曙辉 |
武进清英外国语学校
2021年6月21日